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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宝鸡市岐山县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8月25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人才工作的政策精神,切实推行人才强县战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岐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我县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岐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表》);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岐山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9月4日(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岐山县中心小学。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身份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岐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硕士及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资格终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岐山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取消其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三、优惠政策
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招聘的博士和硕士分别给予安家补助8万元、5万元,人才补贴分别为3万元、2万元(分5年发放);
3.由县财政每月发放住房补贴500元,补贴期限5年;
4.在岐山工作期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有重大贡献的,可作为省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培养;
5.子女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县教体局协调予以优先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相关信息将在岐山县政府网站公告,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信息查询网址及联系电话
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shan.gov.cn/
联系电话:0917-8217668、8213287
点击下载: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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