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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地质测绘类专业校园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6月0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规定,2020年我局所属8个事业单位计划校园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高校毕业生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地勘行业特点和招聘单位工作需求,主要在吉林大学、中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都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等院校进行校园招聘,其他开设地质测绘类专业的本科院校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参加。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见附件1《岗位列表》),并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岗位列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三)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53名,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名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须将报名材料(PDF格式)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并将邮件以“姓名+专业+岗位代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gssysdkjrsc@163.com。邮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须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个人简历、成绩单、所在院校证明(证明注明所学专业、方向、预计毕业证发放时间,如已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则不须提供院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相关材料。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须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个人简历、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通过邮箱方式反馈审查情况。
(三)面试
由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20年地质测绘类专业校园招聘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择优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向所在学院了解学习情况,向学校保卫部门了解社会表现,征询学校就业工作机构的推荐意见,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反馈结果。
(五)签订协议书
与考察合格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就读学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各一份)。
(六)资格复审
对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并如实提供准确有效的个人信息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或未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待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备案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未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三)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校园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将根据招聘工作进展及岗位需求变化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报名及招聘。
(六)本次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相关院校就业服务网站发布。
(七)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告、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931-87261280931-8726129
监督电话:0931-8726198
点击下载: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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