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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庆阳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1月30日讯: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庆发〔2017〕37号)、《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精神,庆阳市人民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1、庆阳市人民医院为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30号。
2、招聘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人员2名,均为正式事业编制。
二、招聘范围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职业道德高尚。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庆阳市人民医院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五)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七)有不良诚信记录或不良执业行为记录者。
(八)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庆阳市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及庆阳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条件、程序、时间、地点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在庆阳市人民医院急诊楼五楼会议室报名。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1份,2吋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参加报名。
报名联系人:尚张雯联系电话:15293410098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在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监督指导下进行,市人民医院现场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予以报名登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的比例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的办法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3、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在庆阳市人民医院急诊四楼人事科(417室),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市卫健委全程监督指导。
1、笔试。笔试科目为《医学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以及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3、面试。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5、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为2:1。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市人民医院纪委全程监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等情况,采取面谈、函询、实地了解、调阅人事(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及政治业务素质、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要求考察对象人事(学籍)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否则实行一票否决。
2、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人民医院组织,市人民医院纪委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医院要求为市级三甲医院及以上,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需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按考察结果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市人民医院及市卫健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确定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市卫健委将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备案,审核合格者发文聘用。按新进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本人自主择业。
五、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要求。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招聘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由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4-8855028
点击下载:
2020年庆阳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庆阳市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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