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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2人)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4月12日讯:为加强普洱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普洱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普洱市2021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2名,其中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1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职位信息表》内容以2021年4月21日9:00的职位信息为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日;部分岗位年龄条件以《职位信息表》为准;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毕业生。
(四)户籍要求
1.非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1年4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1年4月1日前迁入各县(区)的,视为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3.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4.现仍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可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普洱市户籍地岗位或所在服务县(区)符合条件的岗位和其他不受县(区)户籍限制的岗位。在报名时,报名表中“户籍或生源地”一栏可根据报名岗位情况选择填写普洱市户籍地或所服务县(区)的名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1年4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1年4月2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定向招聘
普洱市2021年定向招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6年、2017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8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21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2017年、2018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19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1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16年(限服务期为三年)、2017年、2018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1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注册成功后,请各位报考人员记住自己的用户名、报名序号、密码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报名、分数查询等环节使用。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至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至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至27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专业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并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专业以及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所学主要课程,提交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36小时内完成审核。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询问。
报名资格初审由普洱市负责,其中: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区)事业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由各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4)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本科专业目录及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3、4)执行。报考人员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所学专业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颁发的单独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
①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②报考者在选择职位时,应首先对照教育部专业目录,看自己所学专业的分类是否与职位要求相同,可以询问招聘单位予以了解,随后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并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主要所学课程,提交人工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审核合格考生即可报名。
(5)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醒:
1.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切忌最后一天扎堆报名,以免对自身报名造成影响。
2.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审核,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2日9:00至27日24:00期间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2.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期间,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打印准考证。
3.报名情况查询。报名缴费期间,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温馨提示:1.缴费过程中,报考人员确认银行卡扣费成功即为缴费成功,因银行系统会有一段时间的延迟情况,请报考人员适当延后查询报名系统缴费情况。
2.笔试、面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五)招聘计划裁减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
2.紧缺急需岗位、定向招聘岗位未达1:3比例的,须按程序报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3.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不进行岗位调剂,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由系统自动为考生办理退费,除此情形外不予退费。
4.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布。
(六)加分政策和申请事项
1.加分政策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申请事项
加分人员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报考普洱市属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21年5月10日前按管理权限到普洱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或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填写申请表格,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21年5月10日前到各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申请表格,超过期限提交的视为无效;各县(区)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加分人员名单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个科目考试,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不同类别分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考务工作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途不休息。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1年版)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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