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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韶关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3月31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是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考务工作,负责管理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并具体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项目开发认定、远程职业培训和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指导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考核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按照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处理完毕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处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查询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15日至19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4号楼511室。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有请提供);④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
(4)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和相应缴交的社保凭证原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以上材料,报名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只要交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出示经工作人员核验后领回。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可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没有通过审核的人员,工作人员会以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2.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21-23日(8:30-12:00,14:30-17:30)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4号楼511室,联系电话:0751-8604366)。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9:00—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于2021年4月25日后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8时30分开始(具体以网上正式公布《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地点:请考生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发布的面试通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5月8日后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公布。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社会关系、诚信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一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公开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751-8604366
监督及投诉电话:0751-8728682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监督。
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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