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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5月28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
本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该单位为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zhuhai.gov.cn/)了解相关信息。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名称、类别及人数:详见《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各类高校毕业生(含国内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说明: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居民报考的,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不受报考岗位年龄限制。
三、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所学专业名称(代码):考生所学专业以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8:00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zjz@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②个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见附件4);
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需学校相关部门盖章);
⑤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⑥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①②③提交原件,其他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4.资格审核。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复审人员的名单将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zhuhai.gov.cn/)上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考试(或直接考察)前审核报名材料原件,请考生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参加面试。
5.考试安排。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招聘方式
若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为1人时,该岗位采取直接考察方式进行招聘。即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若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为2人及以上时,该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等未就业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线上电子签约的,由考生提前准备好。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按主动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5850,联系人:石斌。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并在参加面试时现场提交;报考者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报考者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面试。面试前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请及时了解珠海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需隔离的请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隔离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安排好到达时间和预留好隔离时间。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体检等线下招聘工作。
点击下载:
1.2021年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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