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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恩施州咸丰县第三次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2月2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计划共16名,其中:咸丰县第一中学7名,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6名,咸丰县人民医院1名,咸丰县中医医院2名。具体情况详见《咸丰县2020年第三次专项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咸丰县2020年第三次专项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21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面向社会公布,“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转发。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17:00报名。
3.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如实、完整填写《咸丰县2020年第三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传至相应电子邮箱(各岗位邮箱详见附件1)。
4.特别提醒
(1)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结果。网上报名的考生若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2)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下午17:00,以工作人员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3)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必须以报考岗位名称加姓名命名上传至所报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内。
(三)资格审查
1.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按实际报名人数保留该岗位,但考生的测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
3.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户口薄记载为准。
(2)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原件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1周年(或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工作经历。
(4)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现行的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5)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6)州外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7)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测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四、测试
1.测试时间: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测试方式:
(1)2021届公费师范生采取双向签订方式;
(2)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和咸丰县第一中学全部岗位: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时,采取笔试加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无学生讲课占总成绩的60%;
(3)咸丰县人民医院和咸丰县中医医院全部岗位: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时,采取笔试加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专业答辩占总成绩的60%;
(4)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心理学教师、汽车维修专业教师和茶学专业教师岗位: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采取实操技能测试和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实操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无学生讲课占总成绩的60%;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时,采取笔试、实操技能测试和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实操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4%,无学生讲课占总成绩的36%;
3.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实行100分制。
4.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5.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没有进行笔试环节的可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须在体检结果出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服务期限及承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在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依规审慎确定拟聘对象。
七、公示和备案
专项招聘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州人社局办理备案。根据备案审查情况,拟聘对象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拟聘对象有异议的,应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要求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或提交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承诺书。用人单位对专项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用人单位与专项招聘人员可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九、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体检、递补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要提醒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6824424
0718—6822256
0718—6834956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46709
点击下载:
咸丰县第三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x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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