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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福山区卫健系统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5月14日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1年烟台市福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1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每日在福山区政府网站公布相近专业。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5月23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8:30-5月2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电子版的《2021年烟台市福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图片版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发送至报名邮箱:ytfswsjkj@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专业+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格式不统一的将不予审核。报名期间,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报名人员。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携带材料现场报名。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地点:潍坊市鸢飞大酒店二楼2号会议室(潍坊医学院虞河校区西1.5公里)
(详细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31号)
2.时间:2021年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济南夫子宾舍文化精品酒店千佛山店二楼明德厅(山东中医药大学老校区西侧)
(详细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547号)
3.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点:烟台市福山区卫生健康局三楼政工科
(详细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63号)
(二)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2021年烟台市福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的需要提供)。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6.已就业或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报考岗位)。
(三)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解除协议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可于面试结束后第10个工作日16:00前提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防疫要求。根据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5月4日以来,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凡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市福山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条件。
2.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内如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烟台市福山区卫生健康局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市福山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条件。
3.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查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查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4.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国家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参加。
四、考试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福山区政府网站)。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福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福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烟台市福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由烟台市福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130109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362264
监督电话:0535-5130101
报名网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福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ytfu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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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福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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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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