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6月06日讯: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华苑科技园、未来科技城南区(渤龙湖科技园)、未来科技城北区(宁河科技园)和塘沽海洋科技园四个核心区组成,核心区总体规划面积超过300平方公里。作为滨海新区的领航区,天津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稳居全市各区县和功能区前列,成为滨海新区乃至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以下简称“高新区第一学校”)位于未来科技城南区(渤龙湖科技园),占地面积5.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高新区第一学校是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举办的公立12年制学校,设小学部和中学部,于2016年正式投入使用。学校设施设备齐全,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

学校以“为每一个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基”为育人理念,以“扬长教育”为特色,努力实现“把高新区第一学校建设成为滨海领先、全市闻名、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素质教育优质校、特色校,新课程改革示范校、创新校”的办学目标和“把高新区第一学校的孩子培养成为习惯好、学习好、身体好,兴趣爱好广泛,善于沟通合作,乐于创新探索的优秀青少年”的育人目标。

为适应高新区社会发展需要,满足高新区对教育发展的需求,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第一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用工形式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教师15名,包括:

小学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科学教师1名,合计9名。

中学数学教师1名,政治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物理教师1人,合计6名。

2020年教师招聘以高新区第一学校为用人主体,对新招聘教师继续采用派遣制方式进行管理,薪酬待遇从优。第一学校负责派遣教师的日常工作考核和管理,职称晋升按照天津市教师职称系列相关规定执行。编制内的在职教师须自愿放弃原有事业编制才能参加应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毕业院校、学历及年龄要求:

①应届毕业生:应为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两年择业期年限的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本科阶段须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名单见附件)和外语、音乐、体育类重点专业院校的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的,年龄应在25周岁(于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于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②在职教师:应聘人员必须是在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或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批准且具有学历教育的国内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或以上,且学段必须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匹配或高于报考学段。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应在40周岁(于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③持海外学历或合作办学学历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正在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获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延期取证的,按相关政策要求后延。

8.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员额内人员的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以及第一学校教职人员的亲属。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2020年招聘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以高新区第一学校为主体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泰达人才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6月2日。

考生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tht.gov.cn

泰达人才网:www.tedahr.com

(二)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通过泰达人才网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确认自己符合应聘条件方可报名。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招聘方有权立即终止其应聘。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承诺报名表相关内容真实、有效。

每人限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岗位;以完成笔试缴费人数为最终报考人数,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时,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9:00至6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方式。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7月2日9:00。

3.缴费

(1)时间:2020年7月2日9:00至7月6日16:00。

(2)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日期,通过个人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总计90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站上提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4.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0年7月9日9:00至7月11日16: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2)方式:已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日期,通过个人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各环节工作,均按照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相关要求。所有现场环节,均需应聘人员现场提供符合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健康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合格后才能进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1.笔试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日期为2020年7月12日(周日),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为准。

笔试分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心理测试三个科目,专业知识科目主要考查解题能力、教学设计能力;综合知识科目主要考察时事、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新课程改革的有关内容;心理测试主要测量心理健康状况及岗位适应性。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总分均为100分。根据考生的实际得分,按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笔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工作的参考,不对考生公布。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原件审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资格原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出现资格原件审核不合格或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情况时,从参加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原件审核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泰达人才网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原件审核需要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没有提出英语要求的学科可以不带)、普通话等级证书(没要求的可不带)、各类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退回)。

②在职教师: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没有提出英语要求的学科可以不带)、普通话等级证书(没要求的可不带)、各类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退回)。

3.面试

采取模拟授课的形式,音体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环节。考生在面试现场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抽得的顺序分别进入备考室单独备考。单独备考时间为30分钟。考生备课后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现场模拟授课,由考官根据授课(及专业技能展示)情况给出面试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4.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出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超过合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泰达人才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延递补一次。

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泰达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它事项

1.应届毕业生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如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延期取证的,按相关政策要求后延。

3.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考务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022-25295914/25295980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022-59830807

点击下载:

2020年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教师招聘计划.docx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名单.docx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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