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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巴州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6月11日讯:根据《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1〕17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2名中小学教师和143名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简章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巴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1年6月10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巴州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县及以上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及以下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或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报考,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指“2019、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其中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调剂、公示等环节由巴州教育局会同巴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政审、培训、聘用等环节由招聘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完成。
招聘简章同步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10︰00-6月17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1日10︰00-6月23日18︰00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系统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学信证明网上查询结果(带二维码)、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30KB内,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2021年6月17日18︰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6月11日-22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由巴州教育局、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2021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资格审查按照《简章》、《2021年巴州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参照《2021巴州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2021年6月25日10︰00-6月28日18︰00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防疫行程码、七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时间。
学前:2021年7月3日10︰00-12︰00
中小学:2021年7月3日10︰00-12︰30
2.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
4.笔试语言及分值。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学前阶段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小学阶段试卷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5.笔试成绩公布。7月10日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成绩。中小学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学前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六)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登陆巴州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登陆巴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组织体检的教育行政部门同体检医院商定同意后,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由各县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
(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巴州教育局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及空岗情况,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调剂到报考县市其他空缺岗位,报考县市无符合条件空岗的再进行跨县市调剂。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巴州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报考所在县市教育(科)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巴州教育局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巴州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县(市)教育(科)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县市确定,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专业理念与师德、教学知识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承担。培训合格后,按各县市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区)教育(科)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所有新招聘教师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对已录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巴州范围内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遵守工作纪律,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巴州范围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巴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巴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jbz.gov.cn)同步发布。
(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查询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进行。
(三)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等信息通过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jbz.gov.cn)进行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巴州教育局、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巴州教育局、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巴州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政策咨询电话:
巴州教育局:0996-2683587、2035309
监督电话:0996-268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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