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皖南医学院(本部)招聘第二批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6月1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校本部第二批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分级负责;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我校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计划共3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皖南医学院(本部)2021年度第二批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书育人、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任教师原则上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使用周转池编制的岗位,岗位条件还需符合《皖南医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6〕210号)中的规定;

(五)学术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中条件要求;文章、课题分类等要求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执行;

(六)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七)年龄条件:原则上硕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1日(含)后出生);

(八)其他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校第一、二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校本部岗位须提供所属附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正式入职报到前,档案必须转到我校人事处;新进教职工待档案到人事处后起(补)薪;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和办法:截止2021年6月29日17:00,报考者请登陆皖南医学院网站,进入“皖南医学院2021年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zhaopin.wnmc.edu.cn),认真查看报名系统上的说明后填写信息并报名;另下载填写皖南医学院应聘人员简历(岗位有论文及课题要求的,发送简历同时需将见刊论文和课题申报书PDF版作为附件一并发送),以“应聘岗位编号-学历-姓名”命名如“2001-硕士-王华”,并作为“主题”发送到wyzp2013@163.com邮箱。所有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学校对报考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时核对相关材料原件,聘用后核对档案,若有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达不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人事处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但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方式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和方式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学校将在校园网校园公告栏适时发布,符合条件者按下面第五条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确认(资格复审)

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如党员证明、专业方向证明、资格证等)或课题、论文等材料;(4)自行下载打印《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并本人签字。其中:

①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校第一、二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校本部岗位须提供所属附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以上各类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齐全者将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同一岗位且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者与招考人数比需达到3:1,达不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现场确认当天到图书馆十楼1033人事处办公室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所有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统一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环节组成。

1.统一笔试。主要根据岗位专业需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等,时间90分钟/科,满分100分。

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岗位表。英语以本科《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为主,医学综合内容包括生理、生化、病理、解剖、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课程;公共基础不指定科目。

2.专业测试。采取面试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仅限入围考生参加。

(1)面试:根据报考岗位,人事处统一组织辅导员岗位面试,各二级学院组织所属教师招聘岗位面试。面试考官组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考官组指定面试考核组长,由组长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按以下程序操作:①在面试前对考生说明注意事项:考生参加面试时不能透露姓名、籍贯、导师等个人信息;考生到场后不得随意离开,在面试结束前不能和其他人联系;②收取考生手机集中放置;③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在面试时向考核组专家说明自己的抽签号;④面试结束后,考核专家进行独立无讨论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一个最高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此项最终成绩。现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并返还手机。

二级学院自主确定面试形式,可通过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开展,辅导员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或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时间10-20分钟/人,满分100分。

(2)技能考核:各二级学院组织所属教师招聘岗位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组不少于7人,原则上以同行专家为主,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考核组指定技能考核组长,由组长组织实施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按以下程序操作:①在考核前对考生说明注意事项,并由考生抽签决定考核顺序或考核编号;②考核组长抽取一份考题对考生考核;③考核专家进行独立无讨论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一个最高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此项最终成绩,并现场告知考生技能考核成绩。技能考核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时间30-40分钟/人,满分100分。

辅导员岗位技能考核内容为公文写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评分组不少于3人,对卷面进行独立无讨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此项最终成绩。考核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同一专家原则上只能参加面试和技能考核组中的一项。招聘考核实行回避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为应聘人员的研究生导师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考生资格初审结果查询、现场确认(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环节具体日程时间安排待研究确定后,将于6月下旬在我校网站“校园公告”栏中发布,请密切关注!

七、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3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英语成绩+综合成绩)÷2×0.4+面试成绩×0.3+技能考核成绩×0.3。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考生折合后总分低于60分、面试和技能考核单项成绩均低于60分不予聘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学校集体研究审定。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面试、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发现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签约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程序签订三方协议。学校按照规定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校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学校提供临时公寓式过渡房。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办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和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3932826(校纪委办)、0553-3932411(校人事处)。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校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昌西路22号

邮编:241002

联系部门:皖南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罗老师、万老师

联系电话:0553-3932987、3932411

网址:http://www.wnmc.edu.cn/

电子邮箱:wyzp2013@163.com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2021年度皖南医学院(本部)第二批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皖南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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