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池市南丹县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6月17日讯:根据《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法〔2010〕4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南丹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丹办〔202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南丹县2021年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13个岗位14名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21年6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5日至2003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报考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四)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南丹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大专以上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五)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招聘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按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继续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用人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已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提交自行下载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退回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近期白底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资格证书。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另行通知进行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

报名时间: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南丹县城关镇锡都路328号);联系电话:0778-7216079。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一个星期,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南丹县卫生健康局确定。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7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负责发放。

3.面试方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需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南丹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察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四)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7216079;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8-7213685。

点击下载:

2021年南丹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021年南丹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南丹县卫生健康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相关招聘

2024年河池市南丹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快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推动南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查看本文

  • 2024年河池市南丹县信息中心就业见习基地招聘见习大学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

  • 查看本文

  • 2024年河池市南丹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轮)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4年03月20日讯:为加快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推动南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

  • 查看本文

  • 2024年河池市南丹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轮)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4年01月03日讯:为加快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推动南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

  • 查看本文

  • 2023年河池市南丹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四轮)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12月07日讯:为加快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推动南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

  • 查看本文

  • 查看本文更多推荐:〖 南丹 河池 广西

    地区推荐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侵权投诉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苏ICP备16007902号-94 |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169号
    淮安守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