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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洛阳市新安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6月22日讯:为进一步充实新安县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事业良性健康发展,经新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4名(全供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在新安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成立新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教师共24名,用人单位为县城区及乡镇(产业集聚区)的11所公办幼儿园(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五、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历及年龄
1.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大专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9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目前在岗的200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学历可放宽至中师及以上,持有教师资格或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其他要求
1.持幼儿教师资格证。
2021年应届毕业生凡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且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7日—29日。
(二)报名地点:新安县教体局负一楼。
(三)报名提交材料:
1.《2021年新安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寸免冠照片2张
6.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
(四)申请加分人员政策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洛阳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新安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加分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新安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新安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
(3)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参加新安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新安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6)政府购岗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上午。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加分
(六)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试讲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试讲采取在现行幼儿园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10分钟后,讲一节学前教育微型课(1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主要评价应聘者做为幼儿教师的基本技能,应聘者在讲故事、唱歌、舞蹈和简笔画四项中任选一项进行个人展示,(个人展示不带任何音乐和道具,面试区提供电钢琴和黑板、粉笔)本环节时间不超过3分钟。技能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同场次的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保留三位小数。
面试成绩=试讲现场成绩×70%+技能现场成绩×30%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七、有关要求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考生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安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具体招聘有关事宜见《新安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实施方案》。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公告通知,均在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首页--信息公开---公告公示一栏),不再采取其他任何方式通知,请相关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
4.本方案由新安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087905
0379-63087781
监督电话:0379-63087911
附件:
1.新安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2.2021年新安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1年新安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
4.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5.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6.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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