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6月29日讯:为加快“精致城市·幸福威海”首善之区建设,着力提升“英才汇翠”水平,聚集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2021年拟继续引进优秀毕业生到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一)综合管理岗位A:2021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及“双一流”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详见附件),2020年、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0人。

(二)综合管理岗位B:全国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20人。

根据报名、考试和考察情况,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12日以前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2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五)报考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

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报考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或2021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生或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2.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一年以上或曾获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主要学生干部: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一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一年以上。(寒暑假计算在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rsj.weihai.gov.cn/)。

具体办法: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组织人社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打印相关材料。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1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威海市环翠区2021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根据引进计划,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岗位,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四、考试

视报名情况,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网上初审人数较多,可增加初试环节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

如因考生较多,无法在同一考场完成面试,则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产生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加权系数。加权系数=相同岗位各考场实到考生面试平均分­÷该考生所在考场实到考生面试平均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如进行笔试,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八、管理使用

(一)岗前培训。引进的人员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人员与威海市环翠区人才创新发展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环翠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考核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中层职务。

(三)挂职锻炼。引进的人员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组织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其中第1年安排到区直部门挂职,第2年安排到镇街挂职。挂职期满后,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工作表现、专业背景、个人意愿等因素,安排工作岗位。此外,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提前结束挂职,统一安排工作。

(四)后续管理。引进的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考虑安排中层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岗位)。

九、政策措施

(一)补贴补助。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相关补贴。

(二)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十、疫情防控

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了解环翠区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0631-5222141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1-5233975

点击下载:

国内“双一流”高校和QS榜单前高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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