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7月0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专门为新疆培养学前教师、基础教育教师和双语师资的师范院校,被称为“新疆中小学教师的摇篮”,学校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积淀和光荣办学传统的百年老校。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肩负起为自治区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的光荣使命。1989年、2003年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相继并入。2012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牌,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同年,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并入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3个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亚心校区),占地1183亩。

学校设有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开办38个专科专业;先后建成校级精品课程29门、校级特色专业16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5门、自治区特色专业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提升专业服务社会能力项目1项,获批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个,立项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前教育专业)1个,拥有一批相对固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1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应聘者应具备岗位条件要求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9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八)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未毕业的在读硕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www.xjei.edu.cn,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9日。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10:00)至2021年7月9日(18:00);缴费时间:2021年6月30日(10:00)至2021年7月9日(20: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链接:xjsfzk.zsjcyxm.com

4.报名缴费:需缴纳笔试费用,缴费金额为95元/人(报名前请务必仔细核对自身与岗位要求是否匹配)。

5.联系人:智联招聘考务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85672或85534

组织人事部电话:0991-8898128。

6.报考者只能报考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需将如下材料扫上传报名网站:

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③居民身份证;

④少数民族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需提供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⑤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等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

附件上传。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岗位:此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

2.笔试时间:7月11日10:00-12: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

4.考试方式:线上笔试,由第三方智联招聘全程组织实施,准考信息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考生在报名表中预留的主用手机号和邮件,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通知,请留意查收。

5.笔试报名资格:请考生报名前仔细确认是否符合岗位的招聘需求。

6.笔试满分为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7.笔试卷面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及注意事项。

(二)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未能准时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3.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022-58703000转85672或85534

(三)资格审查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岗位所属内设机构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任何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安排: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事宜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公布。

2.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确定体检人员选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七)考察

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八)公示

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纪检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其中报名及笔试、面试环节委托智联招聘公司组织实施。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招聘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负责人:郑江

监督电话:0991-8898182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及时关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xls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x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笔试须知.pdf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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