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阳邓州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 (第1号)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7月06日讯:为促进邓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缓解邓州市教育系统教师紧缺问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政策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人员528名。其中:邓州市公办学校招聘380名,邓州市民办学校招聘148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代码详见(附件1、附件2-1、附件2-2)。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录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需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五)学历及要求

1、高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分文科、理科招聘,学科以教师资格证认定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体、音、美专业除外。

2、初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分文科、理科、体育招聘,学科以教师资格证认定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体、音、美专业以设置岗位为准。

3、小学:公办小学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民办小学须具有普通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幼儿园: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并取得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

3、邓州市特岗、在职、在编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8:00至7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点击浮动窗口“2021年邓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片(蓝底,jpg格式/jpeg格式,大小2M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3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邓州的,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邓州的,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毕业证书、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2日至7月16日工作时间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加分。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7月13日8:00至7月17日11:00登录原报名网站,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面试现场确认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7月17日12:00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原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1日8:00至7月22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浮动窗口“2021年邓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二)注意事项

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安排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120分钟。①应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应内容;②应聘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师德常识等相应内容。

3、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另行处理。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试讲)程序。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试讲)。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公布成绩排名。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4、面试教材:高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本学科邓州市现行高中一年级必修;初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本学科邓州市现行七年级上册(体育为全册教材、物理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小学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邓州市现行五年级上册教材;幼儿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和谐课程大班语言教材上册。

试讲学科原则上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专业为准。

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确认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

(2)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人员。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后因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被录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凡被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

七、管理办法

(一)本次招聘对象均实行聘用制,录用人员应在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分配手续,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人事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二)录用人员的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养老保险(企业)、档案工资等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由用人单位初审并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备案、归档。

(三)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每年将《聘用制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备案、审核、归档。

(四)对违反劳动合同和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制教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市人社局、教体局和有关部门要进行跟踪监督,以确保录用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六)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录用人员协商,可续签或中止合同。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能提出辞职。因录用人员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海外留学人员应考,按国外人员回国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九、其它事项

(一)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邓州市教体局)

0377-62287808(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附件1:2021年邓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计划表.pdf

附件2-1:2021年邓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办学校岗位代码表.pdf

附件2-2:2021年邓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民办学校岗位代码表.pdf

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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