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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7月07日讯:据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30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1年7月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忠诚教育事业,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日至2003年7月10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女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男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985”、“211”高校或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丰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学人员优先。
(六)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陆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官网(http://stkjxc.yangzhou.gov.cn/),查询《2021年7月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网站上下载《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电子版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tkjxcjyglzx@163.com。联系人:于艺欣,
(0514—82931019)。
报名时间:
2021年7月3日09∶00-7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7月3日09∶00-7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8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应于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中心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7月13日18:00;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7月14日12:00。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考核学科(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线视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中心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三天截止。
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区党群工作部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区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区党群工作部备案。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区教育管理中心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本次聘用的教师性质为非事业编制人员,一经录用,按相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前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本次聘用的教师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参照事业人员管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参照相关人事管理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管理与考核。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须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工委0514-82929778。
六、本公告由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2931019
点击下载: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教育发展集团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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