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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乡辉县市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7月08日讯:经辉县市政府同意,2021年辉县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354人,其中市直医疗机构140人,乡镇卫生院214人(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普通中等专业和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应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要求;
4、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的条件,毕业证所学专业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类别与所报专业一致;
5、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对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中、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方可报考。在报名时需要签订承诺书(附件2),上岗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岗位为定向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准调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前,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辉县市人力资源网等相关网站及地点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辉县市卫健委五楼会议室(辉县市太行大道西段路南)。
3、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学历认证(要求高中起点者须持高中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招聘专业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面1寸彩照2张,填写《2021年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
(3)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岗位,不准更改专业岗位;
(4)如果专业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比例3:1(临床医学及医学影像学专业比例可放宽至1.5:1)时,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调剂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专业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六、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报考西医类(含护理等)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和卫生法律法规等。报考中医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理论、中医方剂学、中药学和卫生法律法规等。报考非医学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务工作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
(3)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应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辉县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面试(满分100分)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名额1:3(临床医学及医学影像学专业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技术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面试工作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未被录取的人员,总成绩在60分以上且本人所学专业符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要求的,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满岗的情况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申请调剂。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缺额,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可参考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如仍不能确定时,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被聘用的人员,征求本人意见,同意调剂的,由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至其他医疗机构空缺岗位,且调剂人员必须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
九、聘用及培训
1、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予以取消。
2、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辉县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373-6233226
市卫健委0373-6231711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0373-6231723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辉县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hxsrlzy.com)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附件:
1、2021年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
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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