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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第三批)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7月0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7月3日至7月15日11:00止;
咨询电话:0511-85234348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者关注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签署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邮箱:jszjyyrsk@126.com,并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应聘者须于7月15日11: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应聘者需携带《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证件等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的材料原件,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镇江市卫健委网站、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12878(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11-88917711(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室)。举报电话: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点击下载: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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