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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7月09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成立于1951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坚持“安全第一、服务先行、学科为本”的办院宗旨,用精湛的技术和优良的服务为广大群众优质的医疗服务。2000年获得卫生部颁发“爱婴医院”称号,2010年被评为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017年增挂南宁市西乡塘区妇幼保健院牌子。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分别为:内科医师1人、妇幼保健医师1人,中医医师1人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并具有一定工作实践和工作经验。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其它资格条件
各岗位专业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形式、信息发布及程序
(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公布:2021年7月8日起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6yy.com/)发布信息。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公布: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6yy.com/)。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上述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本简章条件要求的人员,到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件原件,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相片以及其它佐证材料的原件。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8号第二行政办公区 电话:0771-3124953
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2.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7月14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7月15日至2003年7月14日出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14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各个岗位对应的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1:3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如不少于1:3则增加面试环节。
面试前2个工作日向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如采取直接考核,考核指标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科研、论文、荣誉称号等)、岗位匹等情况。以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考察人选,经医院党委会审议后,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形成书面材料,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医院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5.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6.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综合考察情况、人岗相适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7.公示。在主管部门、本单位网站及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771-3948232,邮箱:lyyjjjcs@163.com 。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凡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用人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如与考生之间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严格组织考核纪律,对有违纪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各国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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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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