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7月20日讯:为满足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法〔2010〕40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和《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金城江区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20个岗位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开招聘其他条件

(一)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21年7月26日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26日至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6日至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日至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四)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金城江区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大专以上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4)。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本次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按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已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提交自行下载填写好的《河池市金城江区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退回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近期白底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资格证书。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另行通知进行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报名时间: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金城江区南新西路222号);联系电话:0778-2201615。

(三)考试

考试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1.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的,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须参加笔试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未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参加笔试作筛选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需作笔试筛选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按不同岗位类别考试(西医临床类或护理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及具体要求由区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四)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面试前一个星期,在河池人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

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发放。

4.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5.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需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需作笔试筛选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的,由区卫生健康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体检

体检由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待定。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聘用时间待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四)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0778-2201615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2113283

点击下载:

1.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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