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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新津区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8月10日讯:为缓解我区医疗卫生人才紧缺问题,进一步优化卫健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我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津区卫健系统特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作为我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津概况
新津位于成都南部,形似“超级绿叶”,连续6年位居四川省十强县行列,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县域经济发展强县,位居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第78位,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第51位,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13位,中国西部百强县市第17位,是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四川省旅游强县。全域纳入成都“南拓”区域和成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区位优越,交通便捷:距离市委市政府24公里,距离天府新区核心区20公里,是天府新区西翼中心,属于成都市一刻钟经济圈。距离双流国际机场18公里,天府国际机场58公里,位于双机场交通要道。新津在成都近郊中率先迈入地铁时代,地铁10号线已于2019年通车,境内已形成国道、快速路、高速路、铁路、高铁、地铁等多元化交通体系,便捷的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和空港口岸,使新津成为成都南部重要的“门户枢纽城市”。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此次共考核招聘3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1997年)》。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且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17:00
报名材料提交邮箱:3523920289@qq.com
报名材料:《成都市新津区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报名材料需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网络报名后,资格初审时需带上纸质版《成都市新津区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1份。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2楼第二会议室(五津西路52号)
报名材料:《成都市新津区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1份。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2楼第二会议室(五津西路52号)
资格初审所需个人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成都市新津区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和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资质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09:00-10:0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调整,将会提前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公告)
笔试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五津中学(五津街道武阳中路296号)
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9月4日前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进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除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除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除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报到及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本次招聘人员均执行事业人员最低服务期制度,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调(流)动。
六、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与标准做好疫情防控。
七、监督和咨询
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28-82522337(区人社局)、028-82517001(区卫健局)
咨询电话:
区人民医院028-82553013唐老师、区中医医院028-82480883张老师、区第二人民医院028-82410035李老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28-86350382万老师、区卫健局028-82517285冯老师
八、温馨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点击下载:
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表.docx
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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