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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8月1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计划组织实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6日期间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8月16日。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于2021年8月16日在晋中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sxjz.gov.cn/)、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1)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系统:http://zk.sxzpw.net/zkjzsy/(山西招聘网)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系统:http://zk.sxzpw.net/zkjzsysz/(山西招聘网)
报名时间:
(1)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2021年8月25日9:00至2021年8月29日17:00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1年9月02日9:00至2021年9月06日17: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资料。
上传的资料主要有:1、身份证;2、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诚信承诺书(附件6);6、资格证书;7、执业证书;8、其他证明材料。其中:1至5项资料是考生必须提供的,6至8项资料根据所报考岗位(见《岗位表》)的要求提供。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6),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招聘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1)应届毕业生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00至8月30日17:00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02日9:00至9月07日17:00
资格初审由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在相应岗位报名截止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29日17:00至8月30日17:00和9月06日17:00至9月07日17:00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2021年8月25日9:00至9月01日12:00(应届毕业生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2021年9月02日9:00至9月08日12:0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将其转入或调整为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晋中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并负责通知相关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与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于报名系统发布公告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76号)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可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超过50人则不免除笔试),采用面试考察方式招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测试》两个部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时事政治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等。
财会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等相关专业知识。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现场环节现场必须测量体温,查验手机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凭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前2天内的)。体温正常及查验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所有从省外来的考生,需主动向落脚点所在区(村)单位报告,提供抵达考点地区后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从省外低风险区来的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省外低风险区来的考生,需提前抵达考点地区进行不少于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解除管控后提供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2);从省外中风险区来的考生,需提前14天抵达考点地区进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应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管控后提供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2);从省外高风险区来的考生,需提前14天抵达考点地区进行集中隔离,解除管控后提供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2)。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考试前两日检测的核算报告、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截图彩色打印件。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此外,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少于50人的,按实有报名人数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晋中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考应届生岗位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应提供学位证明情况)、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系统个人简历(彩色打印)。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附件4)和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3)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在晋中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告并电话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面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市级卫健、人社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
政策咨询:0354-3532127(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354-3533437(单位纪检电话)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51-496762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点击下载:
2021年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2021年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个人未落实单位承诺书.docx
2021年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docx
2021年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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