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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蚌埠市禹会区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8月28日讯:根据《蚌埠市面向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禹会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禹会区在职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社区书记(主任)中招聘3名;社区工作者中招聘5名。其中:朝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纬四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张公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岗位2名、大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岗位3名、钓鱼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具体岗位待招聘完成后再行分配。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和蚌埠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hui.gov.cn/)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1.从社区书记(主任)中招聘人员:包括现任社区书记、原联工委书记(主任)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前曾担任社区书记(主任)的人员。2.从社区工作者中招聘人员:包括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由区级以上统一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含)以后出生),社区书记(主任)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8月(含)以后出生);
(五)我区在职城市社区工作者,且累计从事社区工作满三年(社区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六)服从工作安排,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所需基本条件,适应事业单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5.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6.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为不称职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9月13日12:00前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9月13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14日17:00前通过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4.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5日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9月15日9:00-16:00。符合改报而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9月17日9:00至9月18日9:00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须参加。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A类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19日,具体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其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9月2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禹会区委组织部(831房间,联系电话:4015577)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合计100分。
笔试成绩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有关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从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的《蚌埠市禹会2021年面向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资审表》。
2.本人具有3年及以上街道、社区出具的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民政局审查同意的工作经历和岗位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四)面试工作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合格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顺序排序。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工作情况和遵纪守法、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人员、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布的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审议。审议通过的拟聘名单和拟聘岗位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监督、指导。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相关事宜
1.政策咨询电话:0552—4015577(区委组织部)
0552—4010076(区人社局)
0552—4957826(区民政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4950030
2.未尽事宜由禹会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3.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bbrsksfwdt.cn/)和禹会区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点击下载: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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