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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9月03日讯: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和我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9月13日为截止日期。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60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初级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7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gcheng.gov.cn)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次考试采取槐荫区、天桥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及历城卫健系统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初级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2021年9月25日15: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9月16日(9:00-11:30,14:00-17:00)到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钢城区永兴路52号403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疗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中医类(B类)、护理类(C类),各类均考一科。医疗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14:30-16:30;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钢城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主管机关或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审查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③《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9月13日前取得;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⑦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通畅,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适时查询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手机)24小时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531-77916711
附件: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初级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钢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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