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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10月13日讯:根据《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84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9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招聘单位:秀峰区统计局、叠彩区统计局、象山区统计局、雁山区统计局、灵川县统计局、兴安县统计局、永福县统计局、灌阳县统计局、龙胜各族自治县统计局、资源县统计局、平乐县统计局、恭城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二)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市、区)统计工作,制订县(市、区)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县(市、区)直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县(市、区)统计报表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市、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县(市、区)性的统计资料,对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县(市、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审定、管理、出版全县(市、区)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市、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公报。
5.建立、健全管理全县(市、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市、区)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6.负责全县(市、区)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7.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7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2003年10月11日)。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见附件2:桂林市2021年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六)身心健康。
(七)县(市、区)统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含在校研究生);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桂林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guilin.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间,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0月13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职称证书。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附件1)。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11月1日18:00-11月6日8:30。
(三)考试
考试由桂林市统计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确定合格分数线。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次性医用口罩,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021年11月下旬,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作为面试入围的基本条件,不计入总成绩。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分为参加笔试人员和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两种。
需笔试的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将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名申请材料送到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如有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导致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笔试成绩可以递补,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不需笔试的人员: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报桂林市统计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3.发布面试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统计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第一题最高分录取,以此类推。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桂林市统计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统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2822560。
点击下载:
2021年度桂林市公开招聘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桂林市统计局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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