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慈溪市教育局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10月26日讯: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及计划数

招聘岗位、招聘学校、招聘指标及各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段(含提前批)录取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和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岗位不受师范类限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2.本科为师范类毕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本科师范类和研究生教育类专业限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3.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6.慈溪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教育岗位户籍面向全国。其他岗位面向浙江省,即浙江省户籍(以2021年10月2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7.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报名者填写《慈溪市教育局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11月4日下午4:00前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多头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

2.现场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5日下午12:30至4:30。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地址:慈溪市横河镇旭升路555号)。报考人员佩戴口罩,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慈溪市教育局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等,通过现场体温检测后进入确认场地。其他人员谢绝进入。

报考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健康申报表》《慈溪市教育局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现在读学生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学习成绩证明或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3.招聘指标数不足3名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或招聘指标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其中,慈溪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教育岗位为紧缺岗位,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考试。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4.参加招聘环节的考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

5.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试

1.初试

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初试不合格者淘汰。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初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上午8:00开始。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地址:慈溪市横河镇旭升路555号)。

2.复试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招聘岗位指标6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分为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⑴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参加义务段相应学科的笔试(例如: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均参加义务段语文学科笔试)。

笔试后,按笔试学科(笔试科目相同,则视作同一学科;义务段各学科仍按初中、小学分段统计)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60分的85%)。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⑵教学能力测试方法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其中幼儿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能力测试时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试讲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40%与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6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复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下午3:00开始专业知识笔试,2021年11月7日上午8:30开始教学能力测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地址:慈溪市横河镇旭升路555号)。

考试时间如有变化,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初定于2021年1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与测试成绩同时公布,体检费自理)。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后续考察等环节不合格,则协议自行解除。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进入考察。

(四)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在校期间表现。考察开始前放弃聘用,或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多于1个的岗位,按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学校。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优先选择;如最高学历仍相同,则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学校次序。

聘用人员如户籍性质仍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且不再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除外);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规定

1.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办理录用报到。聘用人员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其中202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不能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认证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逾期不报到的、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非师范类聘用人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4.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在考试现场公布。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6.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递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7.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8.本次招聘在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4-63938062、0574-63919012。

咨询电话:0574-63919018、63919021。

六、防疫要求

1.本次选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入境人员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未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慈返慈的,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慈溪做好准备。

附件:1.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计划表.doc

2.慈溪市教育局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名单和有关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docx

4.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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