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非人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11月06日讯: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人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学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非人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1人,由天津市起跑线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非人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招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话标准,为人师表,形象气质佳;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5年11月8日及以后;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1年11月5日起在我校网站(https://www.suoyuan.com.cn)发布招聘信息。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在我校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和报名邮箱,恕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至2021年11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需填写《2021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非人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电子简历及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能佐证自身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的照片以“所学专业—姓名—岗位代码”为主题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uoyuanhr@163.com。请报考人员按时间及要求投递简历,以邮箱的接收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考虑。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时,须至少上传本人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的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目、生源地、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等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报名邮箱邮件,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一科。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过报名邮箱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报名邮箱。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报考人员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及防疫要求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准考证。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暂定于12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目、生源地、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等相关材料;

5.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信息。

面试采取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两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面试前将向报考人员报名邮箱发送试讲及答辩环节的主要参考内容,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报名邮箱。

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分别计分,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两个环节有一个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场公布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其中,综合面谈占40%、试讲及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我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录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对于隐瞒、误导、虚假填报个人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八、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备案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的报考人员,由天津市起跑线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报考人员方面原因未按时办理录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以上体检、考察及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我校将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疫情期间,所有入校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天津市及我校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报考人员进入考点按照入校进出管理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应持有带金盾标志的天津市健康码绿码(即“津心办APP”健康码为“绿码”且疫苗接种状态为“接种完成”,如已注射疫苗但金盾标志不能显示,可携带《预防接种证》等材料)。请报考人员提前接种疫苗,避免无法入校情况。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招聘监督工作由中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022-58719573联系人:秦老师

招聘投诉电话:022-58719665联系人:徐老师

(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点击下载:

附件1:《2021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非人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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