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内江市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名)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11月0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威远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以下称“考聘”)7名(其中:专项考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事业人员考试版块(http://www.njpta.org.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聘范围及对象

(一)公开考聘岗位: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专项考聘岗位:面向内江市范围内服务满1个聘期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本次考聘,岗位学历要求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本次为编制内公开考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共考聘7名,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表。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6.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内江市威远县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1年11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招聘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站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8:00至2021年11月16日中午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

(二)报名、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及《内江市威远县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等,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由报考人员按《考聘公告》规定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网上只进行照片审核。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核,集中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以及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在上述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

①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报考人员,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②对《内江市威远县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再填报(联系电话:0832--8243618)。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中午12:00止)。报考人员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审核。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照片审核:照片审核由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上午8:00至2021年11月16日24:00止。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应及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所传照片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照片审核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照片审核规定时间内2021年11月16日24:00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务于2021年11月17日(截至24:00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和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8:00至2021年12月3日24:00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新版临时身份证(下同)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室,联系电话:0832-8243618)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人员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人员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仅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在威远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整个考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及岗位调剂

1.开考比例: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其中乡镇事业岗位为2: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2.专项考聘的岗位调剂:专项考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威远县其他专项考聘岗位已报名缴费且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报名系统记载的考生提交有效报名信息时间先后顺序,由考聘主管机关在不影响其他岗位开考的情况下,调剂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至达到开考比例为止。若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调剂,并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考聘岗位。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发布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项目人员,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县级市)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其中“大学生村官”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但政策性加分(含“大学生村官”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表彰为优秀的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凡报考专项考聘岗位的考生均不享受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21年12月2日至12月3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室,联系电话:0832-8243618)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官”、“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县级市)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官证》、《优秀学员证》、《优秀义务兵证》、有关记功奖励等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2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组织面试:面试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审查: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人民币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若递补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递补面试人员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和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专项考聘人员须提供基层服务单位和管理机构出具的服务满1个聘期且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上已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事业单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镇属事业单位专项考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综合知识》笔试,以加试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第一次体检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

八、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县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按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及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以及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函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本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凡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责任),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3年(其中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专项考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8年),均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工作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2-8225319;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32-8244886。

十三、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23387、0832-8243618)。

特此公告。

附件:内江市威远县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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