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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滨海区招聘社会化聘用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11月1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潍坊滨海区社会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潍坊滨海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聘用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现为潍坊滨海区社会化聘用人员或离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六)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6:00
2.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①《潍坊滨海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②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④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信网学历证明报告;
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2021年11月24日16:00前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wfbhrcfzjt@163.com。电子邮件主题及报名资料压缩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3日9:00—11月25日16:00
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人员,将未通过原因反馈至应聘人员邮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对通过线上资格审查的人员,收取初试考务费40元。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3日9:00—11月26日16:00
具体缴费要求将与资格初审结果一并发送至应聘人员邮箱,请及时关注查收。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四)考试
1.初试。采取机考的方式进行,初试试题为客观性试题,采用计算机答题,集中现场机考方式进行。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
其中,警务辅助类岗位报考人员须在初试环节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交费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初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1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与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会化聘用人员按照《潍坊滨海区社会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统一管理,薪酬待遇按照《潍坊滨海区社会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关注个人报名邮箱,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初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潍坊滨海区门户网站及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发布的信息。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关。
本公告由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038252、703825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点击下载:
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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