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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事业单位补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12月06日讯: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紧缺、后备人才断层等问题,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定办发〔2019〕130号)、《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定办发〔2020〕22号)和《关于对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对象范围进行调整的通知》(定办发〔2021〕1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补充引进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
2021年共计划补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个用人单位14个岗位18名,其中教育系统计划引进5个用人单位11个岗位15名,卫生系统计划引进2个用人单位3个岗位3名。具体需求计划、引进对象及要求详见《渭源县2021年事业单位补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教育系统引进对象(不包括渭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
2.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渭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医疗卫生系统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特别提示:各类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人员(包含3+2专本连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自愿到渭源工作;
3.引进人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以上所指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具有需求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及资格等相关条件,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报名人员,按照与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其中,报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需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5.应往届生均可报名,2022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
6.引进硕士研究生,要求硕、本专业一致或相近;
7.教育系统引进人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渭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人才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需在引进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定西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2月30日18时止。
2.报名信息查询。报名人员在渭源县党建网(http://www.wyxdjw.gov.cn/)、渭源县人民政府(http://www.cnwy.gov.cn/)、“爱渭源”微信公众号查看并详细阅读引进岗位等相关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可通过参加高校招聘会、宣讲会或直接到渭源县教育局、渭源县卫生健康局报名,报名期内也可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发送《渭源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到指定邮箱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工作在组织、人社部门的全程参与指导下,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
4.报名证件。所有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提交报名信息及所需材料。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学信网学籍查询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籍查询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需注明报名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的意见)、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加注人社部门意见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准确无误填写。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对照方案和公告进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试讲)人员证件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现场审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影响引进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试讲)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的方式,由主管部门牵头,商用人单位自行确定面试(试讲)方式和内容,依据主管部门制定的《面试(试讲)工作方案》,对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并进行量化评分,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公布结果,并根据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当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0名时,先进行笔试,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试讲)环节。
2.面试(试讲)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根据评分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公布结果,并根据岗位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面试(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引进。
3.面试(试讲)的时间和地点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档案、资格条件等资料进行复审。
(五)体检。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初步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对反映问题有影响引进情形并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引进人员。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有关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对反映问题有影响引进情形并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对2022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引进手续,规定期限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办理引进手续。市人社局批复后,相关部门依据引进政策办理引进人员工资、社保等手续,与引进人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聘任年限、岗位职责、优惠待遇、违约责任及合同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规定及双方应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
(九)试用期。引进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合同,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优惠政策
(一)引进到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人才,优先保障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教育部直属的6所大学公费师范生、“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教育部与省政府共建的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国家卫健委与省政府共建的医学类院校医学类专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省政府共建的医学类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引进对象条件同时符合2项及以上条件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三)引进人才职称按照有关规定向“三类”高学历人员倾斜,优先提供单位周转房、公租房。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迁,其配偶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根据其学历、专业和原单位工作性质,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安置,其子女转入本县就读,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协调安排到居住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学校就读。
六、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试讲)和体检等环节。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在报名、面试(试讲)、考察、体检等各环节、程序中,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四)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及时联系,确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部分环节未按时参加的,由其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疫情防控。请报名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引才各环节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联系方式及邮箱:
教育系统0932-4132917wyxjyjyc@163.com
医疗卫生系统0932-4132046
渭源县人民医院18215298009wyxyybgs@163.com
渭源县中西医结合医院150954882641144157608@qq.com
点击下载:
中共渭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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