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12月18日讯:为进一步提高市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来源经历结构、优化年龄结构和改善专业结构,结合市人防办工作实际,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岗位

引进4名,具体数量及岗位详见《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才对象

需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的人员。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四)户籍不限。

(五)取得与报名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需要同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附件1)。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九)在职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的同意参与人才引进证明。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的人员;

3.包头市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4.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9.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6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岗位。

四、引才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手续办理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http://rfb.baotou.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允许使用1个专业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4.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面试时携带3张);

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止。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958433006@qq.com,并电话联系0472-5363233、5363273确认。

(三)资格审查。由市人防办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将在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公示,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面试时进行核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引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对紧缺急需但未达到面试比例(1:3)的岗位,在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开展面试或核减岗位。

(四)面试。面试组由市人防办机关和办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及相关业务领域专家5至7人组成,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人员不超过面试组人数的1/3。面试成绩采用“体操评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比例1:3,面试组对面试结果出具书面意见。面试结果将在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宜将通过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过程中全程录像,音像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

(五)体检与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人防办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并由市人防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具体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查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因体检不合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经研究形成考察结果报告。考生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因未参加体检或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照面试成绩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全程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本办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办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对象,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关于申请编制和人事手续的请示。

(七)手续办理。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办理录用人员的列编及人事手续。

办属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才试行最低5年服务期。办属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五、有关要求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手续办理等引才程序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引才资格。引才工作遵守诚信原则,报名人员要对自己提交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一律取消引才资格。

2.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引才工作。

3.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责任,切实保障人才引进各环节安全。

4.招考聘用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办引才工作小组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472-5256048,0472-5363261

附件:1.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2.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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