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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2月18日讯: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现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3人(此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按劳动合同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为大专或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入职后,服务期须满1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专项工作聘员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25。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并根据具体岗位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2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者,其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204室(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5号)。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xxgk/zfxxgkml/qt/tzgg/)和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每一岗位面试人选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本次面试考官主要由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参加。
面试时间:3月1日09:00—12:00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会议室(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5号)。
面试主要内容为考生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开展有关考察工作。
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xxgk/zfxxgkml/qt/tzgg/)和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按清远市清新区专项工作聘员工资待遇发放(含“五险一金”等相关福利待遇在内)。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人选名单及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入场。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的公开招聘。
(四)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本次具体招聘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负责组织实施(电话:0763-5822615),由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电话:0763-5825584),本公告内容由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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