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2月1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平谷区教育系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共77个岗位,招聘教师10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招聘人员范围

1.首都师范大学为平谷区定向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与岗位条件专业相符。

3.报考北京市特岗计划乡村教师岗位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以及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以上2、3类符合条件人员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必修课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非京籍人员还需符合北京市2022年引进政策。

(六)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高级别资格证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八)其他条件见附件《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现场报名:报名时在京且为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大街9号)。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报名人员需在平谷区教育委员会门口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北京健康宝及疫情防控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确保双码均为绿色,不是“绿码”的报名人员建议参加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目前不在京人员或在京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线上报名,参加线上报名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以姓名加岗位名称命名并以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提交时间自发布公告起截止到2022年3月3日下午16:30。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平谷区教委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后打印并签字)。

(2)《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现场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3(现场报名人员提交)。

(3)《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4)本人有效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如果岗位要求是某某(师范)专业,成绩单上必须体现“师范”字样)。不能体现的,须提交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8)教师资格证。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人员要求: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提交的每张复印件上均须手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然后本人签字,写明日期。网上报名人员须及时登录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关注审核结果。现场报名非本人办理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招聘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区教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测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

(四)考核

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在校学习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体检

1.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2.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拟聘人选个人负担。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北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8年,非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10年。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报考本人,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3.拟聘人选在2022年7月1日之前未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相关人才存档部门。

咨询电话:69962250

点击下载:

2022年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2022年平谷区教委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2022年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2年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中共平谷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

相关招聘

2024年北京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0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 查看本文

  • 2024年北京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0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 查看本文

  • 2024年北京市平谷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岗)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谷区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岗)(以下简称“安全技术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本次计划公开招

  • 查看本文

  • 2024年北京市平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7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谷区事业单位实际需求,统一组织实施2024年度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

  • 查看本文

  • 2024年北京市平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7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谷区事业单位实际需求,统一组织实施2024年度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

  • 查看本文

  • 查看本文更多推荐:〖 平谷 北京

    地区推荐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侵权投诉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苏ICP备16007902号-94 |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169号
    淮安守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