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3月26日讯: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jsahvc.edu.cn/)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为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条件: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校(职校、技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专业详见岗位表。

(五)符合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3月28日09:00-8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28日09:00-9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3月28日09:00-9月2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3月28日09:00-9月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长期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长期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根据实际情况,于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不定期组织考试,以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通知为准。拟录用人员将及时进行公示,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告方式通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校园参加资格复审、考试考核等。如果当时当地疫情防控有其他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会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方式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考试考核前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审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③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④具有工作单位的国内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为考核,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前告知应聘人员。

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空缺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审批后,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3-86158090、86158091,联系人:夏老师、肖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158007、86158246,联系人:黄老师、孔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509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点击下载:

2022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3月25日

相关招聘

2024年江苏大学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江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

  • 查看本文

  • 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纪守法,品

  • 查看本文

  • 2024年江苏大学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江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

  • 查看本文

  • 2025年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是经省政府批准,由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石鼓路69号,具体承担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为推动江苏交通人才高质量发展,加

  • 查看本文

  • 2025年江苏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水利科研人员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我厅部分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

  • 查看本文

  • 查看本文更多推荐:〖 江苏

    地区推荐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侵权投诉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苏ICP备16007902号-94 |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169号
    淮安守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