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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阳泉市矿区招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7月04日讯:为进一步壮大城市基层人才队伍,切实为全面推进城市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加强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组通字〔2021〕64号)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8名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到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38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见《阳泉市矿区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若选择我区报名参加考试,则不得在阳泉市其他县区重复报名,如有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岗位职责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社区“两委”班子推动党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
2.配合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协助社区“两委”班子制定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参与社区各类组织建设和居务管理;
3.配合做好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协助社区“两委”班子做好调查统计、民事代办、社会保障等工作任务;
4.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经常入户走访、倾听群众诉求,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关心关爱困难人群,协助做好帮扶工作;
5.负责资料整理、档案管理、文字资料起草和培训设施、办公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
6.完成街道党工委和社区“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工作;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8.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招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不能”情形(附件2)之一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进行,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9:00至2022年7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至2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原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7月7日9:00至2022年7月12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22年7月12日17:00之前,可到阳泉市矿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因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而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名额,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可转入其他岗位。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22年7月14日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发布通知,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22年7月19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参加考试各个环节,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山西省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乡村振兴、农村(社区)生产生活知识和经验、应急处置知识(信访维稳、防暴防恐)、基层武装工作、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将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凭证、党组织关系证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或未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资格。考生应诚信报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将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聘用: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待遇: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我区事业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3.聘用大学生在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一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社区工作。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社区工作岗位。
六、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由阳泉市矿区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353--4043939(矿区区委组织部)0353--4043283(矿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353--4069677(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八、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防疫检查。进入考点,须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现场检查发现有体温异常(≥37.3℃)或出现持续咳嗽、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2.山西健康码非绿码的;
3.不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的。
九、注意事项
本公告由阳泉市矿区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十、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后续公告、公示。
3.报考者应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避免集中在最后两天上网报名,以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阳泉市矿区2022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领导组
2022年7月1日
附件1:阳泉市矿区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岗位表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 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 要求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社区 |
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 岗位1 |
6 |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
不限 |
男性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
最低服务年限5年 |
|
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 岗位2 |
6 |
女性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
||||||
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岗位1 |
13 |
男性 |
||||||
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岗位2 |
13 |
女性 |
附件2: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15种情形”
1.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两面派、伪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4.以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村级事务、影响基层治理,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被立案调查审查或依法留置、逮捕的;
6.实施、参与非法宗教或信奉邪教的;
7.近3年内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8.当前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5年的;
10.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5年的;
11.参与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5年的;
12.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谣言、非法大(小)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13.长期外出或经常不在本村居住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4.丧失行为能力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5.选举前不按规定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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