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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7月0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16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35人,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具备连续二学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须现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详见《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s://jszk.jnzq.gov.cn:1080/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三)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五)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正常参加网上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到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龙泉大厦706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准考证等材料打印。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要下载打印《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2年7月22日上午09:00—7月24日0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岗位核减取消。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程序
幼儿园教师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09:00-10: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http://www.jnzq.gov.cn予以公告)
考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人选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告。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报考B类岗位人员还应提交单位提供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或聘用)合同、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计算。
7、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的方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包括简笔画、自弹自唱、声乐、舞蹈四个项目内容,每项目25分,各项目分数之和为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1)简笔画:根据命题进行现场绘画。8K绘画纸统一发放,自备画笔和画板,时间为10分钟。
(2)自弹自唱:现场抽签确定考试曲目,3分钟准备时间,自弹自唱,调性为歌曲的原调,用钢琴伴奏,限时2分钟。
(3)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自备伴奏音乐及播放器,限时2分钟。
(4)舞蹈:内容自选,自备伴奏音乐及播放器,限时2分钟。
2.说课
说课教材统一提供。主要考察教材把握、教法选择、学法指导、教学活动设计、教学基本素养等方面内容。
应聘人员根据说课题目,到准备室独立准备15分钟,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说课满分100分。说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说课),按新的面试(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四、考试程序”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三)选岗。A、B、C类岗位分别选岗。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四、考试程序”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应聘人员在选岗签字确认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选岗要求重新现场选岗。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其他
(一)为了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18663787157,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点击下载:
1.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
3.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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