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7月13日讯: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是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单位、辽宁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营口市人民政府审批,结合学校实际,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拟开展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共计3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资历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应聘人员需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含)期间出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5.入职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服务期限至少5年,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

四、资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或2021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前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学士学位。应聘者需提供无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现役军人及在读的博士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ykdx.net)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ykzyjsxy)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27日24:00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12:00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报名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2022年7月28日12:00前可修改信息并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7月28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信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拨打电话0417--2211035。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7月29日24:00前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报名系统,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试费为100元人民币,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417-2980209。

4、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3日0:00--2022年8月6日9:00。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复审)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6日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及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市人社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2、面试

面试考核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分为教师系列(含专业教师和实训教师)和辅导员系列两个类型。

①教师系列

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说课70分、答辩30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说课:说课内容为所申报岗位专业主干课程中的一门课程而非其中一章或一节的内容,需准备课件、运用板书,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请于面试前资格审核时确定并提供。

答辩:师德修养、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时间为5分钟。

②辅导员系列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说课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说课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拟聘人员由营口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营口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岗位空缺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1.本次校园招聘结束后,如出现剩余计划,将根据学校实际用人需求,适时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试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顺畅,以便学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望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7--2211035

0417--2980132

点击下载:

2022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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