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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丽水市青田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7月13日讯: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青田县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试行)》(青教人〔2016〕180号)、《青田县民办学校报备员额教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青教人〔2020〕50号)和《青田县学前教育后备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青教人〔2020〕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2名,其中事业编制教师5名,民办事业单位(油竹天天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2名,劳动合同制教师35名。
相关说明:
1.报备员额教师是指民办学校报县委编办备案,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单列管理的人员。
2.劳动合同制教师为非事业编制身份的教师,纳入县编外实名制管理系统,实行专项分类管理。
3.报备员额教师、劳动合同制教师与事业编制教师一同进行公开招聘考试。
4.本县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教师默认限报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本县劳动合同制教师默认限报事业编制教师和报备员额教师岗位,其他报考人员默认兼报事业编制教师、报备员额教师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
5.各环节确定入围人选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先事业编制教师,再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教师,后劳动合同制教师。没有入围报名岗位的,自动终止招考程序。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7月12日至2004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青田县户籍(生源)。青田县户籍以2022年7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青田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在2022年7月12日前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取得的,须取得国家统一组织的幼儿园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方可报名);或是在2022年7月12日前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
2.资格审查:报名必须本人参加,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报名条件相适应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招聘职数的2倍时,相应减少各类岗位招聘职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25日上午9∶00-11∶30。
领取地点:县教育局一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7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具体范围、题目类型等不作具体规定。
笔试地点: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
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于8∶45进场,正式开考后不得入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2比例、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1.5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对象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7月29日下午3∶00-4∶30,县教育局。
2.面试
幼儿园教师面试时间为7月31日,地点在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上午7:30集中休息室抽签,未按时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8:00开始面试。幼儿园教师面试入围人员,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面试结束后,幼儿园教师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确定入围人选顺序,未入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的考生,自动转入报备员额教师岗位再重新排名,确定入围人选;未入围报备员额教师岗位的考生,自动转入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再次重新排名,确定入围人选。
体检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择岗并办理相关手续。
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的聘用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择岗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列入报备员额教师管理的聘用人员,与民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青田县民办学校报备员额教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青教人〔2020〕50号)执行,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纳入学前教育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的聘用人员,与公办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按《青田县学前教育后备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青教人〔2020〕57号)执行,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直至招聘职数满额或确无递补对象为止。报考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或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5.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人事科反映(电话:0578-6822583),以便及时纠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22583(县教育局),6824892(县教育局),682227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6830329(县教育局),676813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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