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张掖市民乐县民政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8月01日讯:根据省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经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具体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对象调查摸底、家庭情况核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财会文秘、绩效评价等工作。

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民乐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自愿从事基层民政工作;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爱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近年来已经被公安、交警、环保、城市执法、社区、政务服务等部门聘用的协管和辅助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告通过民乐县人民政府网、民乐民政APP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至8月6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民乐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县城同心路中段)。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民乐县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 (蓝底);

(3)毕业证、学位证书、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2)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者可委托亲友持《委托函》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考生资料,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需缴纳150元考务费;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或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为100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采取“裸考”方式,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核减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思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4.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若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可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可采取加试等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5.考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凭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六、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组织考察

在民乐县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指导监督下,由县民政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审核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村委会(社区)走访等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加县民政局组织的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有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对本岗位予以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经研究决定后,由县民政局统一进行岗前培训。

民乐县朝阳社会公益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一经聘用,3年内不允许离开工作岗位。若一年内因解聘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用工性质及待遇

1.聘用人员月工资为4704元(含养老金、失业金、工伤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

2.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安排到乡镇或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及民政福利服务机构,从事基层民政事务性工作。

2.聘用人员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3.乡镇、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及民政福利服务机构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九、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各环节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十、组织实施及监督

    1.招聘工作由民乐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为保证公平公正,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组织实施过程中,若遇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6-4421349(民乐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0936-4421193(民乐县人社局)

附件:1.民乐县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岗位简表

      2.民乐县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民乐县民政局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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