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8月09日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精神,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hlj.gov.cn)→点击“业务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链接: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89/index.html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民族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4年8月17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6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2022年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贴照片,另携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第二代身份证;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18日、1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正明大酒店(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报考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6.咨询电话:0451-86776199;

7.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链接里,发布通知方式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链接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8.准考证发放。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按照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9.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7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六、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001001):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笔试两科为一套考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报考管理岗位(岗位代码002001):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两科为一套考卷,每科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链接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此次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链接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链接的通知。

(三)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链接通知公告栏查询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链接通知公告栏里的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链接通知公告栏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6772892。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链接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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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doc

报名登记表.doc

市民宗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xls

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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