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8月26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锦江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拟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2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锦江区人才发展中心,为区委组织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承担相关人才项目的实施工作,参与人才政策调研、发展评估、人才资源统计、人才工作宣传等基础性工作。
(二)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实施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基层干部、党员等的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的要求,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8月26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五、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
2.应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截止9月8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二)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第一类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截止9月8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8月27日—9月8日)
1.网上报名:2022年8月27日09:00至9月8日17:00。
2.网上缴费:2022年8月27日09:00至9月9日17:00。
3.准考证打印:9月21日至9月23日。
4.笔试时间:暂定9月24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8443/netpage/index.do)。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设网上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9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区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2年9月13日通过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八、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A类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名单于2022年10月19日前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发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5.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两科目折合后)。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20〕1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2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成都市锦江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86号3楼3011室;咨询电话:028-86745457),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原件核对校验
1.校验通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开考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校验要求: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
(1)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在区(市)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厅(室)或政策研究室、财政、金融、国资部门或国有控股企业、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工作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包含此段工作经历全部时间段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查询清单(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无违纪违法情况说明;
(4)如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以上材料校验原件交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3、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四)总成绩公布
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及考核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加试时间另行通知。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九、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同一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十、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及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二、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招聘咨询电话:028-86745457(锦江区人社局)028-86530928(锦江区委党校)
监督举报电话:028-86715782(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6625328(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四、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附件:《2022年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
特别提示: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区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
相关招聘
-
2024年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
根据《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成人社发〔2023〕4号)《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锦江区员额教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锦教发〔2023〕14号)文件精神,结合
- 查看本文
-
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锦江区“蓉漂人才荟”面向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10月10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2021〕26号)相关规定和成都市《2023“蓉漂人才荟”事业单
- 查看本文
-
2023年成都市锦江区“蓉漂人才荟”面向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2月15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2021〕26号)相关规定和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事业单
- 查看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