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巴中市通江县考试招聘新闻媒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09月1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0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及新闻媒体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新闻媒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辑记者)8名,招聘的人员属财拨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凡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其要求的专业相同。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编人员未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的。

6.有失信行为的。

7.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8.不愿承诺招聘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通江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新闻媒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上午9:00至9月28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报名地址:通江县融媒体中心三楼会议室(通江县壁州街道办事处北街186号,炮台山电视塔)。

(三)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下载《通江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新闻媒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如实填写。

2、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带上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报考信息表》1份及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③《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④与应聘条件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上不能验证学历的,须提交相应的学籍档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在编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⑥不限专业的本科生需提供在融媒体中心或电视台从事电视新闻采访2年及以上工作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由融媒体中心或电视台出具并签字盖章,明确办公电话)。凡提供的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确认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的规定,每人每科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在报名时现场办理(免考务费)。

4、发放《准考证》。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将于2022年10月10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方式,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等,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出现的空缺不递补。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通江县融媒体中心(0827-7338001)。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本人报名时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县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当年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考生加分情况一并于2022年10月10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信息栏公布。

六、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方能开考;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退回报考者。

七、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进行命题和考试(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4、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在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2: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通江县融媒体中心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二)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参加了笔试考试且有成绩的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

2、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和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时,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人。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要求能独立完成前期摄像、新闻写作及后期编辑等。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现场评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考试总成绩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不含政策性加分)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还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还相同,按始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还相同,按后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还相同,具有电视新闻采访相关从业经历时间长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还相同,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县融媒体中心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办法与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一致)。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通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招聘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者应随时浏览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及时掌握招聘活动的相关公告、信息和要求,防止错过招聘活动相关环节时间,给考生带来不便或造成损失。

(三)请报考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信息表等重要证件及资料,招聘过程中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巴中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市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规划好行程安排。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加分审核)和考试(笔试、技能测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根据我市当时疫情防控要求,持48小时或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并接受体温测量。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及其他黄码、红码考生按疫情防控要求未解除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中共通江县委宣传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融媒体中心:0827—7338001

点击查看>>>

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及报名信息表.doc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中共通江县委宣传部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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