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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11月07日讯:湖南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为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主要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现场检查、常规检查和有因检查,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生产过程派驻检查、日常检查,以及药品注册现场检查等职能。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省药监局党组统一领导,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和省药监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2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2名,管理岗位2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省药监局门户网站(http://mpa.hu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2022年11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对岗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手写签名(详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信网系统验证报告或证明材料。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由单位党组织(或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加盖公章的的证明材料,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领取或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省药监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省药监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包含必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岗位所需必备且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省药监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省药监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药监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33385(省药监局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693256(驻省市场局纪检监察组)
0731—88635935(省药监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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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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