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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招聘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2年11月25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由南京医科大学和江宁区人民政府共建,经教育部推荐,香港邵逸夫基金会捐资冠名,是以三级甲等标准建设的综合性省管公立医院。医院秉承公立、学术和慈爱三大基因,兼备新建医院的硬件优势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深厚积淀,实现医疗、教学、科研、服务管理全面发展。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官网(http://www.nydsrrsh.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本次招聘均为医师岗位,副高职称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的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2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11月3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人事与绩效管理部(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住院部四楼B403室)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NJMU-MDH@njmu.edu.cn)。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普通高校2022届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须按招聘单位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查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网站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网站。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结束后,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各项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复审、综合考评等环节相关工作。
七、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人事与绩效管理部
电话:025-87115540;025-87115559
电子邮箱:NJMU-MDH@njmu.edu.cn
(二)招聘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纪检监察行风办:025-87115881
江宁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本公告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报名表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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