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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昌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3人)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2月1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昌邑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昌邑生源或是在昌邑服务的我省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昌邑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八)从昌邑市入伍或符合昌邑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关材料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否则不予聘用。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不得应聘: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控制总量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昌邑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特别提醒: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主管机关介绍有关情况,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考试鉴定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避免出现反复修改、补充信息的情况。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填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等),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提醒注意: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主管机关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下同)予以公布。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改报或因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2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1份。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各一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还需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以及户籍等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等材料。
6.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博物馆文博岗位、文化馆戏曲演员和舞蹈表演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结束时间根据考务安排确定。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七)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待遇。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
此次招聘,成立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邑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请参加招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1558。
附件:昌邑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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