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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3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2023年度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4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未明确时限的应聘资格条件,均应于2023年4月10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安排招聘计划6个,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0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滨州网(http://www.binzhou.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取得专业要求所对应的学历证书后,可按照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应当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20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3日12:00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填报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13日16:00前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滨州市实验幼儿园(黄河六路365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以上所需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中国滨州网(http://www.binzhou.gov.cn/)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占80%)两部分。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9:00—5月1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均在中国滨州网(http://www.binzhou.gov.cn/)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共同组织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条件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先行参加考试。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中国滨州网(http://www.binzhou.gov.cn/)公布。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滨州市实验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中国滨州网(http://www.binzhou.gov.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滨州网(http://www.binzhou.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滨州市实验幼儿园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中国滨州网(http://www.binzho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0543-3162610
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咨询电话:0543-316830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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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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