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海口市美兰区住建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4月04日讯:为助力江东新区开发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招录优秀人才,不断提高征拆队伍素质和能力,为江东新区的开发建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岗位19个,其中专项事业编制岗位(下称“专项编”)15个,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住建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聘用人员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专项编为“助力江东开发建设”专项使用编制,招聘编制单位为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专项编使用期限至2027年底,期间根据住建系统内单位编制空缺情况,优先划转至编制空缺单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4日——2005年4月3日之间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美兰区政府网站(mlqzf.haikou.gov.cn)网上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4月4日—11日。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按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美兰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8∶00至4月18日12∶00。

3.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986,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

4.报名提交电子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8)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住建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2,请下载后填写完整,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拍照上传);

(4)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如2023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加盖公章的单位工作证明。

(8)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3)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告、专业参考目录、招考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4月1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3年4月18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初审

区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规定降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递减或取消这一岗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美兰区政府网站。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比60%和面试成绩占比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建筑类相关专业及岗位相关等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区招聘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考生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自通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区外。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受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美兰区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13

0898-66502026

2.监督电话:0898-65336216

3.所有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1: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住建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住建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5: 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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