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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5月08日讯: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幼教事业发展,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聊城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非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5月16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5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5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2:00
报名网站: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www.dongchangf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请于2023年5月25日9:00—5月27日9:30登录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要求,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为教师、会计两大类。
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试讲和技能展示,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技能展示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会计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具体单位,并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均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本次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中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0635—8418158
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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