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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中医药大学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5月11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学校在省属高校中拥有国家重点学科最多,首批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首批成为国家“973”项目首席承担单位,硕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总占地2039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其中本专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近4800人。图书馆馆藏图书208.9万册、电子图书78.1余万册、古籍善本近3万册,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设置17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4个教辅机构,有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1所教学医院。现有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7家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3个国家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有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27个。“十三五”以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123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37项,2018、2019年连续两年首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共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建校以来,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等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共计30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9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的2023年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应聘辅导员岗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sdutcm.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9日18:00
报名人员请登录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sdutcm.edu.cn)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1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或者未将报名信息补充完整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9日17:00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向学校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截止前未能提供的不能再修改、补充。初审通过后,个人从系统中正反面打印《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其他要求: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
③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
⑤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类,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请注意随时关注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有关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确认后方可安排考场、打印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用加试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学校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咨询方式
学校联系人:唐老师
咨询电话:0531-89628730
监督电话:0531-89628727
邮箱:zyydxzhaopin@sina.com
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sdutcm.edu.cn
各岗位咨询电话及邮箱详见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文件执行。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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